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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价协〔2013〕010号
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自律管理,规范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从业行为。根据中价协印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粤价协[2009]011号)同时废止。
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doc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