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为深圳市建设局授权对深圳市造价工程师的继续教育组织和管理工作的承办单位,并经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同意,协助举办深圳市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组织和培训等工作。现就2010年度我市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作出以下安排:
一、继续教育形式:
造价工程师参加每年继续教育是法定的义务,注册造价工程师可自愿选择参加以下二种形式:
1、参加中价协举办的“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网络教育”,详细情况和费用可查阅网址:www.ceca.org.cn 或 www.gdzczx.com。
2、参加由本协会举办的分期集中继续教育学习班(以下简称“学习班”)。凡本人认为本年度确无时间参加“面授学习班”的,建议参加上述1之“网络教育”。
二、学习班的具体安排:
1、学习形式:集中30学时课程学习(不分必修和选修)。
2、学习时间:
第一期: 4月15日—18日 第二期:5月27日—30日
第三期:6月24日—27日 第四期:7月22日—25日
3、报名办法:
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学习班的报名时间,从2010年3月8日起至7月16日止。(节假日不办公)
我市造价工程师参加继续教育学习采取在协会网上报名的办法,详情请见协会网(www.szcea.org.cn)上的报名办法。
4、学习内容:2010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除按中价协布置的必修课学习内容外,本市学习的基本内容初步暂定有:
(1)深圳市新旧计价办法对比及案例分析
(2)学习新规范的建筑面积计算及案例分析
(3)加拿大工程造价管理概述
(4)建设项目管理发展趋势与我国工程招投标制度
(5)地球气候变暖与中国的节能减排
(6)自学思考和做作业
附注:每天的课程均会安排配合与授课内容相关的“短片”或“记录片”,增加感性认识,以活跃形式。
5、学习费用:凡参加学习班一期的费用为550元/人(协会会员优惠为500元/人),费用中已包含“中价协”规定必须购买的教材、本协会编印参考资料费用,学习班会务费用,向省注册机构上交的继续教育管理费、税金等在内。
6、学习考核:
(1)凡已全部完成一期学习班规定时间和内容的,必须缴交《学习凭证》由协会送省注册中心办理“学时认可”手续。造价工程师本人可于9月1日后在省注册中心网上查询学时记录。
(2)凡已报名参加学习,但没有完成学习时间的,不予办理“学时认可”手续,待补课(可免费参加)后,协会才能送省办理“学时认可”。
(3)必须是本人参加学习,凡代替别人上课、请人代上课、单位派代表上课的一律没收其《学习凭证》,并将本人名单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4)因有事不能按报名的期数上课,或缺席某节课的,可随意参加任一期的相应补课,协会不接受请假(也不接受单位开具的请假证明)。
三、联系办法:
协会地址:振华路45号汽车大厦4楼A409室
联系电话:83231498 联 系 人:龙超平、刘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