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教育形式:
造价工程师参加每年继续教育是法定的义务,注册造价工程师可自愿选择参加以下二种形式:
1、参加中价协举办的“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网络教育”,详细情况和费用可查阅网址:www.ceca.org.cn 或 www.gdzczx.com。
2、参加由本协会举办的分期集中继续教育学习班(以下简称“学习班”)。凡本人认为本年度确无时间参加“面授学习班”的,建议参加上述1之“网络教育”。
二、学习班的具体安排:
1、学习形式:集中30学时课程学习(不分必修和选修)。
2、学习时间:
第一期: 4月14日~17日 第二期:4月21~24日
第三期:9月 8日~11日 第四期:9月22日~25日
学习地点:深圳市梅林路11号深圳青年学院7楼
3、学习内容:2011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除按中价协布置的必修课学习内容外,本市学习的基本内容初步暂定有:
(1)深圳某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介绍
(2)低碳建筑及其发展与实例评析
(3)学习《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及案例评析
(4)学习《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及案例评析
(5)中国是全球最大建筑浪费国及为何我国的建筑如此短命的思考
(6)自学思考和做作业
附注:每天的课程均会安排配合与授课内容相关的“短片”或“记录片”,增加感性认识,以活跃形式。初步安排有:“咆哮的地球:泥石流”、“世博纪事:历届世博选介”、“上海世博主要场馆介绍”、“世纪梦工程:金字塔之城”等。
4、报名办法:
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学习班的报名时间,从2011年3月7日起开始接受报名。(节假日不办公)
我市造价工程师参加继续教育学习采取在协会网上报名的办法,详情请见协会网(www.szcea.org.cn)上的报名办法。
5、学习费用:凡参加学习班一期的费用为450元/人(协会会员优惠为400元/人),费用中已包含教材、本协会编印参考资料费用,学习班会务费用,协会秘书处应摊入的开支,向省注册机构上交的继续教育管理费、税金等在内。
6、学习考核:
(1)凡已全部完成一期学习班规定时间和内容的,必须缴交《学习凭证》由协会送省注册中心办理“学时认可”手续。造价工程师本人可在 省注册中心网上查询和下载学时记录。
(2)凡已报名参加学习,但没有完成学习时间的,不予办理“学时认可”手续,待补课(可免费参加)后,协会才能送省办理“学时认可”。
(3)必须是本人参加学习,凡代替别人上课、请人代上课、单位派代表上课的一律没收其《学习凭证》,并将本人名单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4)因有事不能按报名的期数上课,或缺席某节课的,可随意参加任一期的相应补课,协会不接受请假(也不接受单位开具的请假证明)。
三、联系办法:
协会地址:振华路45号汽车大厦4楼A409室
联系电话:83231498 联系 人:龙超平、刘 静。
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二O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