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工程造价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2-15


各会员单位:

     为了表彰和奖励在我省工程造价咨询、研究等成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我协会决定开展广东省工程造价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成果奖评奖范围:2010年底以前已经完成的,符合工程造价行业标准规范、工程造价理论和方法、在省内同类成果中具有先进水平的咨询成果及工程造价应用软件成果。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1、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单位必须是本协会会员单位,并且是第一完成单位。
     2、申报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的项目,须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或成果鉴定,并附有主要相关单位和使用单位的证明材料。
     3、凡在申报前有争议,其争议未解决之前,均不得申报奖励。
     4、申报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的单位须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通报批评。
     5、所申报的成果须严格按“广东省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申报表”格式填写(详见附表1-3),申报表发送到协会电子邮箱,成果证明材料报送协会秘书处。
     6、所有申报材料于2011年4月15日报送我协会,逾期不候。
     三、评奖程序
     1、本次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评奖标准参照中价协颁布的《工程造价优秀成果评奖办法(试行)》(中价协[2007]012号)。
     2、我协会组织评奖专家组,负责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的评审工作。
     3、评奖专家组对申报成果进行专业评审,提出获得一、二、三等奖成果建议,然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多数通过的原则,集体审定获奖项目及其等级。
     4、通过的工程造价优秀成果获奖项目,将在广东造价信息网进行公示,无争议后,由省工程造价协会颁发获奖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1808室,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邮政编码:510030
     联 系 人:林 庆
     联系电话:020-83344491
     电子邮箱:gdeca.admin@gmail.com